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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质量评价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


发布时间: 2002-05-09 11:33:31  责任编辑: 余萍  来源: 本站 浏览人次:

一、学术交流
1、任期内开展两次学术交流,即每两年进行一次。
2、任期内争取进行一次粤港两地的学术交流。
3、与省内有关市进行学术交流1-2次。

二、组织活动
1、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每年活动2次。
2、专业委员会委员每年活动1次。
3、专业委员会会员每两年活动一次。

三、促进本学科的发展
1、配合国家、省市环保局开展环评人才的培训工作。
2、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的环评及其评审工作,促进本地的环评质量和水平。
3、结合省市环保局有关工作的重点,配合开展相关的工作。

四、会员发展工作
1、协助学会进行会员登记。
2、积极发展会员:每年拟发展5-10人入会。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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